第5章 一顆子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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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稔他們換了輛車,是輛保姆車,當時這車上面,趴著兩具殘缺的屍體。
其中一具,以前經常能在電視上看到。
經過朗稔的巧手改裝,這輛壞了發動機的保姆車現在看起來相當結實,至少撞撞喪屍還是很給力噠。
說來他們也幸運,保姆車上吃的還不少,都他媽是進口的。
更重要的是,他們在上面的酒櫥裏找到十多瓶名酒。
可樂壞了幾個男人,唯一的女人紀念之則找到一板養樂多。
這會兒,朗稔坐在座椅上,翻出最烈的伏加特,擰開蓋子喝了口:“爽。”
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遞:“要來一口不?”
任榆找到一整塊巧克力和一個真空裝的奶油面包,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,現在只剩一個奶油面包。
他搖頭拒絕朗稔的邀請。
蘇術在前座哈哈大笑:“朗哥,你明知道榆兒有潔癖,他咋可能喝你喝過的,你就別自找沒趣啦。”
他們五人已經相處三天,這三天,足夠四人了解任榆。
其中,最深刻的當屬任榆的潔癖。
本來吧,幾人覺得任榆是個冷冰冰不好相處的家夥,但除了潔癖外,他其實很好相處。
每天只要不弄臟他衣服,給他點吃的,或者給他準備幹凈的水和衣服,他就會在喪屍襲擊的時候,揮著鐵鍬唰唰幾下幹掉所有喪屍。
簡直就是喪屍絞刑機。
總之一句話,任榆這個小朋友,渾身都是寶。
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,從對他的稱呼就可以看出來。
“說了我叫任榆,不叫榆兒。”任榆第五十三次糾正蘇術的稱呼。
他撕開面包包裝,一股奶香味頓時傳出來,任榆眼睛一亮,嗷一聲咬掉一大口。
再擡頭,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,配上那張漂亮的過分的臉蛋,有著致命的誘惑。
偏偏他還不自覺,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,再低頭咬一口,奶油又沾上。
朗稔咕咚一聲,再次大喝一口酒。
然後也不知怎麽的,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,趕在任榆舔掉之前輕輕一勾,把奶油勾下,塞進自己嘴裏。
車廂內頓時響起一片倒吸氣的聲音。
“我日!!”——蘇術。
“好蘇啊!!”——紀念之。
“……辣眼睛。”——孟元白。
反倒是本人一點沒有自己像流氓一樣調戲良家婦女的自覺,咂巴砸巴嘴,一臉回味的說:“真甜。”
任榆懶的理他。
這三天,他算是認識這個光頭青年的臉皮有多厚。
理他就是給他拔高氣焰的機會。
不理他,讓他自己個兒嘚瑟去吧。
見任榆沒有任何反應,其餘三人暗戳戳的對視一眼。
均從對方眼裏看到一個意思。
——莫不是榆兒也喜歡他們朗哥?
“這麽好吃,小榆仔,給哥吃一口唄。”朗稔毫無臉皮的湊過去,笑瞇瞇的說。
任榆把手挪開。
朗稔伸手從紀念之手中搶過剛插|進吸管的養樂多,紀念之炸毛:“朗哥,這是最後一瓶!!”
朗稔不理她,自顧的把養樂多遞到任榆跟前:“一口面包換這個?”
任榆盯著養樂多看,兩秒後,果斷把面包塞給朗稔,另一只手快如閃電般奪下朗稔手中的養樂多。
這兩天,他的目光一直在養樂多上轉。
只是,他一個大男人,紀念之是個女人,他實在不好意思搶女人的東西。
車內頓時響起男人得意的笑聲。
“呯!”
一聲槍響將男人的笑聲打斷,悠閑的眾人瞬間緊繃,武器拿在手裏,車內的氣氛頓時緊張起來。
除了任榆。
見朗稔不吃面包,迅速把面包搶回來,大口大口往嘴裏塞,幾下就把面包給啃了,末了還把養樂多喝光。
他給了他時間吃,是他自己不吃,不怪他。
等朗稔將目光從窗外收回時,便對上兩手空空的任榆,任榆很平靜的回視他。
“面包呢?”
任榆不說話。
那模樣,看起來無辜極了。
朗稔心癢癢,大掌使勁揉了把任榆的頭發。
他老早就想這麽幹,手感真他媽爽。
任榆眼睛一瞇,剛要有所動作,腦內的薩比跳著腳:“有子彈射過來,快躲!”
千鈞一發之際,任榆大喊一聲:“趴下!”
同時他按住朗稔腦袋往下壓,咻的一聲,車窗玻璃破碎,任榆身後的座椅爆了個大坑。
兩人滾在座椅底下,淋了一頭的碎屑。
“是狙擊手!”孟元白說。
吃飽肚子的好心情消失,任榆摸了摸弄臟的頭發以及臉上劃傷的一條小口子,臉色徹底沈了下來。
“給我槍。”他對朗稔說。
兩人呼吸相纏,朗稔這一刻卻沒有任何旖旎心思,看著任榆臉上的血痕,殺意自他眼中一閃而過。
“小朋友不能玩槍。”他擼了把任榆的頭發,忽的打開車門,朝路邊的樹林裏跑了過去。
任榆皺眉,他很不喜歡朗稔剛才的作法,感覺他成了弱者。
薩比出聲提醒:“樹林裏有大批量喪屍動物,好像還有幾個人類,這些人類身上有幹擾器,我不能確定。”
任榆嘆氣,朝孟元白伸手:“我要槍。”
孟元白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的塞給他一把槍,任榆一□□,一手鐵鍬的躥出車,朝朗稔追過去。
剩下車內的三人面面相覷,蘇術嘆氣道:“我覺得他們要在一起。”
孟元白指著右側鉆出來的喪屍,面無表情:“先殺了喪屍再進行你的推理好嗎?柯南先生。”
任榆邊跑邊鎖定狙擊手的位置。
薩比給了他精確的定位。
他擡槍打去。
可惜——
槍這玩意兒,任榆認識它,它不認識任榆。
他很快在一棵樹後看到朗稔,迅速貼過去。
見到他,朗稔一點也不意外。
早在聽到聲後傳來槍響起,他就知道,任榆來了。
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樹上:“在那裏。”
對方隱藏技術很高明,朗稔能確定大概的方向,但不能精準定位。
可任榆一來就給他指個精準位置,如何讓他不驚訝。
槍的射程達不到這麽遠,周圍還有喪屍動物圍了過來,發出嘶嘶吼聲,極為恐怖。
不過——
朗稔眼中光芒一閃而過,他附在任榆耳邊:“看著,哥給你來一場精彩的反殺秀。”
這群人既然躲在樹林裏毫無理由的劫殺他們,那他也就不用客氣了。
作者有話要說: 朗稔:小榆仔,叫哥。
任榆:滾。
朗稔往地下滾了圈,又滾回任榆跟前,蹭了蹭他褲腿:叫哥。
任榆臉色忽紅了下:……不要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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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朗稔的巧手改裝,這輛壞了發動機的保姆車現在看起來相當結實,至少撞撞喪屍還是很給力噠。
說來他們也幸運,保姆車上吃的還不少,都他媽是進口的。
更重要的是,他們在上面的酒櫥裏找到十多瓶名酒。
可樂壞了幾個男人,唯一的女人紀念之則找到一板養樂多。
這會兒,朗稔坐在座椅上,翻出最烈的伏加特,擰開蓋子喝了口:“爽。”
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遞:“要來一口不?”
任榆找到一整塊巧克力和一個真空裝的奶油面包,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,現在只剩一個奶油面包。
他搖頭拒絕朗稔的邀請。
蘇術在前座哈哈大笑:“朗哥,你明知道榆兒有潔癖,他咋可能喝你喝過的,你就別自找沒趣啦。”
他們五人已經相處三天,這三天,足夠四人了解任榆。
其中,最深刻的當屬任榆的潔癖。
本來吧,幾人覺得任榆是個冷冰冰不好相處的家夥,但除了潔癖外,他其實很好相處。
每天只要不弄臟他衣服,給他點吃的,或者給他準備幹凈的水和衣服,他就會在喪屍襲擊的時候,揮著鐵鍬唰唰幾下幹掉所有喪屍。
簡直就是喪屍絞刑機。
總之一句話,任榆這個小朋友,渾身都是寶。
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,從對他的稱呼就可以看出來。
“說了我叫任榆,不叫榆兒。”任榆第五十三次糾正蘇術的稱呼。
他撕開面包包裝,一股奶香味頓時傳出來,任榆眼睛一亮,嗷一聲咬掉一大口。
再擡頭,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,配上那張漂亮的過分的臉蛋,有著致命的誘惑。
偏偏他還不自覺,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,再低頭咬一口,奶油又沾上。
朗稔咕咚一聲,再次大喝一口酒。
然後也不知怎麽的,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,趕在任榆舔掉之前輕輕一勾,把奶油勾下,塞進自己嘴裏。
車廂內頓時響起一片倒吸氣的聲音。
“我日!!”——蘇術。
“好蘇啊!!”——紀念之。
“……辣眼睛。”——孟元白。
反倒是本人一點沒有自己像流氓一樣調戲良家婦女的自覺,咂巴砸巴嘴,一臉回味的說:“真甜。”
任榆懶的理他。
這三天,他算是認識這個光頭青年的臉皮有多厚。
理他就是給他拔高氣焰的機會。
不理他,讓他自己個兒嘚瑟去吧。
見任榆沒有任何反應,其餘三人暗戳戳的對視一眼。
均從對方眼裏看到一個意思。
——莫不是榆兒也喜歡他們朗哥?
“這麽好吃,小榆仔,給哥吃一口唄。”朗稔毫無臉皮的湊過去,笑瞇瞇的說。
任榆把手挪開。
朗稔伸手從紀念之手中搶過剛插|進吸管的養樂多,紀念之炸毛:“朗哥,這是最後一瓶!!”
朗稔不理她,自顧的把養樂多遞到任榆跟前:“一口面包換這個?”
任榆盯著養樂多看,兩秒後,果斷把面包塞給朗稔,另一只手快如閃電般奪下朗稔手中的養樂多。
這兩天,他的目光一直在養樂多上轉。
只是,他一個大男人,紀念之是個女人,他實在不好意思搶女人的東西。
車內頓時響起男人得意的笑聲。
“呯!”
一聲槍響將男人的笑聲打斷,悠閑的眾人瞬間緊繃,武器拿在手裏,車內的氣氛頓時緊張起來。
除了任榆。
見朗稔不吃面包,迅速把面包搶回來,大口大口往嘴裏塞,幾下就把面包給啃了,末了還把養樂多喝光。
他給了他時間吃,是他自己不吃,不怪他。
等朗稔將目光從窗外收回時,便對上兩手空空的任榆,任榆很平靜的回視他。
“面包呢?”
任榆不說話。
那模樣,看起來無辜極了。
朗稔心癢癢,大掌使勁揉了把任榆的頭發。
他老早就想這麽幹,手感真他媽爽。
任榆眼睛一瞇,剛要有所動作,腦內的薩比跳著腳:“有子彈射過來,快躲!”
千鈞一發之際,任榆大喊一聲:“趴下!”
同時他按住朗稔腦袋往下壓,咻的一聲,車窗玻璃破碎,任榆身後的座椅爆了個大坑。
兩人滾在座椅底下,淋了一頭的碎屑。
“是狙擊手!”孟元白說。
吃飽肚子的好心情消失,任榆摸了摸弄臟的頭發以及臉上劃傷的一條小口子,臉色徹底沈了下來。
“給我槍。”他對朗稔說。
兩人呼吸相纏,朗稔這一刻卻沒有任何旖旎心思,看著任榆臉上的血痕,殺意自他眼中一閃而過。
“小朋友不能玩槍。”他擼了把任榆的頭發,忽的打開車門,朝路邊的樹林裏跑了過去。
任榆皺眉,他很不喜歡朗稔剛才的作法,感覺他成了弱者。
薩比出聲提醒:“樹林裏有大批量喪屍動物,好像還有幾個人類,這些人類身上有幹擾器,我不能確定。”
任榆嘆氣,朝孟元白伸手:“我要槍。”
孟元白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的塞給他一把槍,任榆一□□,一手鐵鍬的躥出車,朝朗稔追過去。
剩下車內的三人面面相覷,蘇術嘆氣道:“我覺得他們要在一起。”
孟元白指著右側鉆出來的喪屍,面無表情:“先殺了喪屍再進行你的推理好嗎?柯南先生。”
任榆邊跑邊鎖定狙擊手的位置。
薩比給了他精確的定位。
他擡槍打去。
可惜——
槍這玩意兒,任榆認識它,它不認識任榆。
他很快在一棵樹後看到朗稔,迅速貼過去。
見到他,朗稔一點也不意外。
早在聽到聲後傳來槍響起,他就知道,任榆來了。
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樹上:“在那裏。”
對方隱藏技術很高明,朗稔能確定大概的方向,但不能精準定位。
可任榆一來就給他指個精準位置,如何讓他不驚訝。
槍的射程達不到這麽遠,周圍還有喪屍動物圍了過來,發出嘶嘶吼聲,極為恐怖。
不過——
朗稔眼中光芒一閃而過,他附在任榆耳邊:“看著,哥給你來一場精彩的反殺秀。”
這群人既然躲在樹林裏毫無理由的劫殺他們,那他也就不用客氣了。
作者有話要說: 朗稔:小榆仔,叫哥。
任榆:滾。
朗稔往地下滾了圈,又滾回任榆跟前,蹭了蹭他褲腿:叫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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